河津市司法局 召开学习宣传贯彻《社区矫正法》推进会

·  日期:2020-06-22        ·  阅读:3962

采编 :杨芳

为准确理解、严格执行《社区矫正法》,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,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,2020年6月19日,河津市司法局召开学习宣传贯彻《社区矫正法》推进会,河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军、河津市社区矫正检察团队负责人樊洪波、河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综合中队负责人张壮廷及社区矫正股、普法与依法治理股、司法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,会议由副局长魏小康主持。

河津市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冯毅宣读了《河津市司法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<社区矫正法>的实施方案》,《实施方案》从学习宣传贯彻的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、组织领导、工作内容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:一是要通过学习宣传,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,了解和掌握《社区矫正法》的精神和内容;二是要通过学习宣传,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、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;三是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,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,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,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发展。

魏小康副局长就《社区矫正法》学习宣传贯彻和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几点要求:一是全体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、宣传、贯彻《社区矫正法》,认真研读《社区矫正法》全文,熟知社区矫正机构、人员、职责和监督管理、矫治帮扶等主要内容,为新法的实施在全区上下营造良好学习宣传氛围;二要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,将《社区矫正法》学习宣传纳入全区普法宣传活动内容,通过新媒体平台、广场宣传等方式,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,增强社会各界对《社区矫正法》内容的知晓度,营造全社会参与、配合、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;三要充分利用好目前的过渡期,及时调整工作思路,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上下功夫,最大限度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,同时积极争取社区矫正对象对教育矫正方法的认同、配合与积极参与,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。

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,从部门协作、法律监督等方面,就学习贯彻落实《社区矫正法》,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环节,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提出了明确的更高要求。

会议结束后,司法局组织了社区矫正管理股及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《社区矫正法》业务知识考试,此次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,限时60分钟,满分100分。试卷内容涉及《社区矫正法》所有章节,知识点涵盖领导体制、机构设置、职责任务、执行地确定权属、变更手续、电子定位条件、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等重点亮点内容,从多个角度来考验大家对《社区矫正法》的掌握情况。通过此次考试,以考促学,学以致用,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宣传,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、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,为全面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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